【环球热闻】4月6日起打印准考证,山东招考院致信提醒4月自考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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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,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。省招考院4月4日致信考生提醒有关事项:
按时打印准考证。请于4月6日至14日(每天8:30至17:00)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(https://www.sdzk.cn/)打印准考证(系统开放至4月16日17:00)。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、考试时间、考点地址等信息,认真阅读《考生须知》等内容。
备好考试证件。考生持准考证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[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五年有效期)]。
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,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,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。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,或登录微信“山东微警务”申请临时身份证明自行下载打印。
备齐考试用具。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(如:0.5mm黑色签字笔、2b铅笔、尺子、橡皮等),部分科目允许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(准考证上课程名称之前带“*”的科目)。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、手表、电子设备、书包、资料、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。
遵守考试时间和安检规定。根据考试管理规定,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。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,合理规划安排,尽量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,留足入场检查时间。为确保安全,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、聚集,应尽快有序入场。
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、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、人脸识别检查,重点查处携带手机等作弊行为。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、耳机、充电器、磁卡、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、戒指、项链、发卡等物品,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、鞋帽等,避免反复安检,影响正常入场考试。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,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、延误或物品丢失。
(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原 报道)
责任编辑: 李伟 签审: 单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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